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负责单位:
按照学校有关安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大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宣传效果,2026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在开展招生宣讲、科普讲座等宣传活动之外,鼓励各学院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特色,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丰富招生宣传工作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工作内容
各学院、各单位根据责任区域安排(附件1、2),统筹全年招生宣传基本任务目标要求,对春季和秋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进行合理规划,组织开展好各类招生宣传活动。
(一)线下宣传
1.更新主要目标生源中学
各招生组结合实际掌握情况及往年招生录取数据,对原有主要目标生源中学名单进行调整,每省份确定20所中学作为主要目标生源中学,并在招生宣传系统中完成名单更新。
2.组织开展各类招生宣传活动
各招生组组织开展招生宣讲、科普讲座、招生咨询会等活动,详细介绍学校发展及学科专业情况,深入解读各类招生政策及亮点,充分展示校园生活、学习和科研条件,并提供精准有效的咨询服务和报考指导。
(二)线上宣传
1.开展线上直播宣讲活动
各招生组相关负责人、科普专家积极主动开展线上宣讲、专业推介及访谈类等活动。
2.丰富线上宣传内容
发动本院师生以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创作宣传素材,多渠道发布正面宣传内容,积极传播学校形象。
3.做好咨询群运营维护
常态化管理和维护分省分区域咨询群,及时解答考生及家长咨询,及时发布学校重点信息、亮点工作及特色活动。
二、宣传工作程序
(一)统筹规划,制定计划
各招生组按照责任区域划分,结合更新后的主要目标生源中学名单,进行统筹考虑,拟定招生宣传工作计划及拟开展的特色招生宣传活动。
(二)积极准备,做好落实
各招生组应提前与目标生源中学、走访单位联系沟通,确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组织、行程安排、材料准备等工作,在招生宣传管理系统登记以后,按照计划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不断改进
每次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完后,各招生组对本次工作情况及时在招生宣传管理系统进行总结,并上传相关活动照片。
三、宣传工作安排
1. 3月30日前,各招生组在招生宣传系统完成主要目标生源中学名单更新,并制定2026年全年宣传工作计划及宣传经费预算。
2. 4月-7月初,各招生组结合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春季招生宣传活动。
3. 7月10日前,进行春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总结。
4. 9月-11月,各招生组结合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秋季招生宣传活动。
5. 12月,各招生组按要求组织“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指导。
6. 12月15日前,进行全年招生宣传工作总结。
四、宣传经费使用
(一)自主申请,专款专用
各招生组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往年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和2026年招宣工作计划,自主申报招生宣传专项经费额度,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划拨至各学院,单列账号,专款专用,按照项目负责制进行管理。招生宣传活动结束后,招生宣传人员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经费报销单注明具体的招宣行程和支出情况,由经办人、招生组组长和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各学院直接预约报销。
(二)科学规划,合理开支
招生宣传专项经费实行定额划拨的方式,主要用于加强主要目标生源中学的联系,经费的使用应与主要目标生源中学的走访工作相匹配。各学院应根据当年度需完成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招生宣传计划,合理安排招生宣传行程,规范做好招生宣传经费的使用。
学院招生宣传专项经费不足时,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缺额情况进行追加划拨,若因未按要求开展、不合理安排或非必要支出导致经费不足的,将不予追加,并视情形予以处理。
(三)严格标准,依规报销
统一执行学校的报销程序和相关财务规定,招生宣传专项经费原则上仅用于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贴及必要的宣传活动相关的场地费、会务费、材料费、制作费等。招生宣传专项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和招生宣传工作要求,应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合理开支。
五、其他事项
1.按照2026年本科招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附件3)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2.请各招生组做好派出人员的常规培训,外出工作期间须注意招宣工作纪律、人身安全等事项。
各招生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2026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马亚茹,电话:0931-8912666。
附件:
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