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负责单位:

    按照学校有关安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为继续加大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主要目标生源中学的联系,确保招生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招宣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工作要求

     学校本科招生宣传活动将继续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线上宣传作为招生宣传咨询的常规工作开展,线下宣传重点做好主要目标生源中学的走访和优秀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一)线上宣传

     1.分省分地区咨询QQ群、微信群

    各学院、各单位对分省分区域咨询QQ群、微信群进行常态化管理,及时回复考生、家长的咨询,及时转发推送学校重点、亮点和特色活动等相关信息。

    2.线上直播、录播

    各学院、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科普专家、优秀宣讲员按要求开展线上宣讲、讲座及访谈类活动。

   (二)线下宣传

    各学院、各单位根据招生办公室提供的主要目标生源中学名单(附件1),统筹全年招生宣传基本任务目标要求,对春季学期走访中学工作进行合理规划。

    1.走访主要目标生源中学

    走访活动包括开展招生宣讲、科普讲座,与中学负责人、班主任进行座谈,参加家长见面会等。

    2021年度,分省宣传负责学院应至少走访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指定名单内80%的主要目标生源中学,并开展不少于8场宣讲活动(或科普讲座);其他负责单位应完成甘肃省内全部对接中学的走访,并举行宣讲活动(或科普讲座);每所中学每次参与走访人员一般为1至2人。

    对自选名单内的中学,在能够完成对指定名单中学宣传工作的情况下,经费允许时,鼓励走访,并纳入评价得分,但不做硬性考核达标要求。

    对指定和自选名单外的已经建立生源基地的重点生源中学,根据中学邀请,参加相关活动,纳入评价得分,但不做硬性考核达标要求;对指定和自选名单外的尚未建立生源基地的其他中学,可在走访名单内中学的行程中进行顺访,原则上不进行跨地市和跨县域的专门走访。

    招宣组老师与指定名单和自选名单内主要目标生源中学保持经常性的电话、微信、QQ沟通联络,及时了解中学的工作日程、活动安排、生源情况、相关需求,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安排,适时到中学进行走访交流,密切与中学相关负责人、联系人、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联系,精准掌握、对接匹配生源和目标生源,开展精准有效的咨询和指导。

    2.建设优秀生源基地并对已建优秀生源基地进行回访

    各负责单位在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指定名单和自选名单内主要目标生源中学推进优秀生源基地建设。

    分省宣传负责学院每年在指定名单中学新建优秀生源基地数量不少于5个或尽早全覆盖指定名单内中学,其他负责单位应完成甘肃省内全部对接中学的生源基地建设

    各负责单位应加强与指定名单和自选名单内已建优秀生源基地的联系,关注优秀生源基地每年生源输送情况,及时给对方中学反馈在校生表现,加强沟通,保持常态化联系。

    3.走访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及教育局等单位。

    为充分了解各省教育发展最新情况和教育改革动向,全面系统地掌握中学教育状况,各负责单位应积极与责任区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教育考试院普招部门和责任区域的地市(州)或县(区)教育局建立联系,开展走访调研。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调研内容侧重省级示范中学名单、优质中学评价排序或等级分类、优质生源分布情况、优秀师资分布情况等;教育考试院普招部门调研内容侧重考试招生制度等综合改革情况、责任区域内的各生源中学升学情况兰州大学在内的各重点大学的高考录取人数、分数、位次等情况;地市(州)或县(区)教育局调研内容侧重优质高中、优质初中学校名单,以及当地各中学人才培养质量声誉评价排位或等级分类、优质生源情况、优秀师资情况等方面。调研内容与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经招生宣传工作小组讨论后,报送招生办公室。

    二、宣传工作程序

    (一)统筹规划,制定计划

    各负责单位按照2021年春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要求和责任区域划分,结合招生办公室提供的主要目标生源中学名单,进行统筹考虑,拟定春季学期招生宣传工作计划。

    (二)积极准备,做好落实

    各学院、各单位可提前与目标生源中学、走访单位联系沟通,确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组织、行程安排、材料准备等工作,并按照计划赴目标生源中学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不断改进

    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各负责单位对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将《兰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走访情况登记表》(附件5) 《兰州大学招生宣传活动总结一览表》(附件6)和活动照片等材料做好备案,9月5日之前报送春季招生宣传总结材料。

    三、宣传工作日程

    (一)4月15日-4月21日,各负责单位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4月15日-5月15日,各负责单位结合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招生宣传活动。

    (三)6月15日-7月5日,各负责单位按要求参加各地招生咨询会或校园开放日,组织开展志愿填报指导活动。

    (四)7月15日-8月20日,各负责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安排,组织开展主要生源中学学生夏令营研学拓展类活动。

    四、宣传经费使用

    (一)单独划拨,专款专用

    招生办公室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将招生宣传专项经费划拨至各学院,单列账号,专款专用,按照项目负责制进行管理。招生宣传活动结束后,招生宣传人员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对相关票据进行规范粘贴,经费报销单注明具体的招宣行程和支出情况,由经办人、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组长和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各学院直接预约报销。

    (二)科学规划,合理开支

    招生宣传专项经费实行定额划拨的方式,主要用于加强主要目标生源中学的联系,经费的使用应与主要目标生源中学的走访工作相匹配。各学院应根据当年度需完成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招生宣传计划,合理安排招生宣传行程,规范做好招生宣传经费的使用。

    学院招生宣传专项经费不足时,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缺额情况进行追加划拨,若因未按要求开展、不合理安排或非必要支出导致经费不足的,将不予追加,并视情形予以处理。

    (三)严格标准,依规报销

    统一执行学校的报销程序和相关财务规定,招生宣传专项经费原则上仅用于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贴及必要的宣传活动相关的场地费、会务费、材料费。招生宣传专项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和招生宣传工作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合理开支。

    五、其他事项

    (一)4月21日前将春季学期《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工作计划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zsxc@lzu.edu.cn邮箱,纸质版报招生办公室备案(城关西区贵勤楼B213)。

    (二)9月5日前将春季学期《兰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走访情况登记表》(附件5) 《兰州大学招生宣传活动总结一览表》(附件6)、活动照片、调研报告及招生宣传总结Word版发至zsxc@lzu.edu.cn邮箱,纸质版报招生办公室备案(城关西区贵勤楼B213)。

    (三)按照新的《兰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标准》(附件3、4)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四)请各负责单位做好派出人员的常规培训,外出工作期间须注意招宣工作纪律、人身安全和疫情防控。

    各负责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郭芫君,电话:0931-8912229。

 

附件:

1.主要目标生源中学名单

2.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工作计划一览表

3.兰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各省区市责任区域负责单位)

4.兰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甘肃省内中学对接负责单位)

5.兰州大学本科招生宣传走访情况登记表

6.兰州大学招生宣传活动总结一览表

 

 

                                                                                                          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