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公示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资格审核,现将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一、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2019年6月21日-6月27,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电话:8912116(招生办)、8912159(纪委监察),信箱:zsb@lzu.edu.cn(招生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资格,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事实通报其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二、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招生入选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高校专项招生志愿。考生可在我校投放在生源省份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范围中选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浙江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
       三、录取政策
       (一)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二)录取时,按照分省计划,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根据我校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为考生分配专业。同时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情况,在省际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三)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