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我校声誉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建由招生办公室、纪委监察部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校医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协调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具体成员有:

    罗彦锋   姚成福   阴怀勇   代全顺

    赵  赟   焦作义   孙龙宇

    (三)各学院成立学院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复查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团学工作人员、新生班主任等任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和有关单位应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兰州大学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校招〔2020〕1号,以下简称《复查工作细则》)及职责分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对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各学院、体育教研部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名单及联系人姓名(含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发送至zsks@lzu.edu.cn,于2020年9月13日完成本科新生报到环节的初步审查,于2020年10月16日前完成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按《复查工作细则》要求报送复查结果材料(对个别新生档案未送达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标注后适当延后入学资格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复查小组组织学生核对个人学籍信息、补充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相关信息,经复查小组审核无误后,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装入新生档案。

    (三)校医院于2020年9月26日前报送新生体检复测结果,复测结果应包含学生姓名、校园卡号、录取专业、体检结论及相关指导意见。

    (四)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对有关复查结果进行处理,并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总结和电子注册工作。
 

                              

              兰州大学(章)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