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兰州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根据《兰州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规定,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现对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按照入选专业、省份、姓名排序)。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电话:8912159(纪委监察)。